星空小说 现代都市 扶唐罗绍威朱全忠后续+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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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风未至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罗绍威朱全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扶唐罗绍威朱全忠后续+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夏风未至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引言:天地不怜,以山河为台,以岁月为帷,视苍生为戏子。戏子入画,一生天涯,戏子落妆,曲终人散。天佑三年,公元906年,正月初七。隆冬时节,中原大雪,天寒地坼,山野凝结,平地雪深达尺许,到处可见冻死骨,一队人马便在这样的“死人季”之中逆着风雪,自汴州过白马津渡口,向东北而行,随后进入魏州境内。划破风雪的痕迹,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就被新雪覆盖,仿佛这一切只是为风雪肆虐所做出的临时注脚。“娘逑的,这鬼天气,真是狗仗人势,雪仗风势,再这么没完没了,非把人冻成冰坨子不可。”队伍的最前方,宣武军元从押衙马嗣勋骑在马背上,一边咒骂,一边拢紧身上的裘氅。唐德宗建中二年,朝廷为了对抗河朔藩镇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设立宣武军,治所在宋州,当下的宣武军节度...

章节试读

引言:
天地不怜,以山河为台,以岁月为帷,视苍生为戏子。戏子入画,一生天涯,戏子落妆,曲终人散。
天佑三年,公元906年,正月初七。
隆冬时节,中原大雪,天寒地坼,山野凝结,平地雪深达尺许,到处可见冻死骨,一队人马便在这样的“死人季”之中逆着风雪,自汴州过白马津渡口,向东北而行,随后进入魏州境内。
划破风雪的痕迹,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就被新雪覆盖,仿佛这一切只是为风雪肆虐所做出的临时注脚。
“娘逑的,这鬼天气,真是狗仗人势,雪仗风势,再这么没完没了,非把人冻成冰坨子不可。”
队伍的最前方,宣武军元从押衙马嗣勋骑在马背上,一边咒骂,一边拢紧身上的裘氅。
唐德宗建中二年,朝廷为了对抗河朔藩镇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设立宣武军,治所在宋州,当下的宣武军节度使为梁王朱全忠。
马嗣勋,濠州钟离人,为人材武有辩,初在濠州刺史张遂的手下任客将,之后效命朱全忠,任宣武军元从押衙。
“烈哥儿,你该找女人了。”
天寒地冻的,浑身上下也就嘴里还有点热乎气,马嗣勋竟然在这种状态下说起女人。
“嗯!”沈烈紧了紧身上的羊裘大袄,转头望向马嗣勋时,竟也认同地应了一声。
沈烈,长直军左军步军虞侯。
长直军是朱全忠初到宣武镇时组建的兵马,分左右长直军,左为尊,左长直都指挥使长期由朱全忠亲任。
虽然一身甲胄棉氅裹得严实,可从眉眼还是能看出沈烈的年纪不大,未及弱冠,但也确实到了应该想女人的岁数。
“烈哥儿,我跟你说,这男人吧…”
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的人,心性粗犷,说起话来最大的特点就是质朴,已过不惑之年的马嗣勋便是如此,为人也是这样,兄弟们都愿意跟着他。
“不过,这话又说回来,还是要遇良人才能立室,我觉得徐家的那个大娘子不错,瞅那模样,像是个会过日子的姑娘,等回去让你婶子...”
话未说完,一阵寒风卷雪而来,直接灌进马嗣勋的嘴里,噎得他在马背上栽歪了一下,后边的话也就被堵了回去。
“马叔儿,您帮侄儿也找一个呗!”
冯晖捂着冻红的耳朵,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沈烈的战马旁,听到说起女人的话题,冯晖来了兴致,提了一下缺胯袍的束带,跟着凑趣。
冯晖比沈烈的年纪还小,长得倒是比同龄人壮实,从属左长直军步军,在沈烈的手底下混饭吃。
马嗣勋稳住身子,倒了几口气,又“呸”了几下,吐出嘴里的雪沫和碎草叶子,咧着冻起皮的嘴叉,转头笑道:“小崽子,毛还没长齐呢,也想女人啦?老徐家不是还有一个小的嘛,有本事自己讨去。”
冯晖将双手掬到嘴巴前哈着热气,摇头道:“不要,那妹子长得豆芽一样,没她姐好看,我喜欢胖的,最好是屁股大一点,我娘说了,那样的女人好生养。”
马嗣勋笑道:“娘逑的,人不大,还挑起女人。”
冯晖紧跟了两步,好事儿地问道:“马叔儿,听我们长直的兄弟说,敬掌书记的夫人是这世上数一数二的大美人,眼神都勾魂,您见过吗?”
马嗣勋大笑了两声,又被迎面吹来的风雪噎了一下,随后说道:“那刘氏确实是美人,也跟了不少男人,听说还一度沦为烟花女子,跟了大王后,倒是极受宠爱,那时敬翔刚刚丧妻,大王就将刘氏赏给了敬翔,那女人不简单,别的不说,就说那腰身…”
冯晖两眼放光,隔着沈烈,问道:“如何?”
“如何?”
马嗣勋啧啧两声,说道:“小子,等你有眼福见到就知道了,那女人的腰细的,一把就能掐住,屁股却圆的像磨盘,走起路来一摇三扭,简直就是一把专门杀男人的妖刀!”
“他会后悔的。”
沈烈抬胳膊挡风雪,慢悠悠地冒出这一句话。
马嗣勋笑道:“谁会后悔?你是说敬翔?还是说大王?大王才不会后悔呢,一个女人算什么,再好看也是一个可利用的物件,况且那刘氏经常见大王,什么事都不耽误,敬翔也不敢管她。”

当下,牙城内的军卒并不多,魏博天雄军被调离,部分牙军也跟了过去,守在牙城内的军卒不足千人,
入城后,一群牙兵聚上去给罗绍威见礼,罗绍威笑得很亲切:“诸位兄弟,府里一直在忙丧事,没来得及犒赏将士们,大年刚过,也不知你们家中的酒菜可有存余,想着也就赶过来瞧瞧大伙儿,随便带了几车吃食和好酒,你们拿回去,给兄弟们分了。”
“大帅有心…
“兄弟们谢大帅抬爱…”
对于大帅的体贴,牙兵们交口称赞。
素日里,牙军的待遇要好过其他军卒,不缺吃喝,倒也真没把这几车酒肉放在眼里。关键是天寒冻地,又是大半夜,正是围炉吃酒的好时辰,这当口有酒肉送来,算是添了兴致,况且还是大帅亲自送来,这是脸面,必须要笑纳。
就是这样,平日里你好我好,作为属下,牙兵们对主帅罗绍威从不缺恭敬,可一旦触犯了他们的利益,这些所谓忠心的亲兵们就会翻脸不认人,挥刀时也绝不会犹豫。
牙兵们兴高采烈地去搬独轮车上的酒肉,没人留心罗绍威的笑容已经变了,冷如夜里的冰霜。
“有劳了,兄弟。”
一名身材魁梧的牙兵走到沈烈的面前,笑呵呵地说着,也将粗糙的双手摸在独轮车的车把上。
沈烈嘴角一勾,说了一句“客气!”。
下一秒,他的右胳膊猛然挥出,反扣在右手的匕首闪电般划过牙兵的喉间。
因为沈烈出手的速度太快,牙兵不及反应,错愕之时,带着热气的鲜血直接从喉咙处喷了出来,溅在沈烈的脸上,牙兵紧捂着喉咙,想要喊,却怎么也喊不出声,随后便扑倒在独轮车上。
罗绍威见沈烈动了手,不敢怠慢,心下一横,快步上前,将藏在袖笼里的匕首直接捅进身前一名尚处震惊的牙兵后心,大声吼道:“牙兵作乱,给我杀!”
与此同时,冯晖与其他人也纷纷从各自的独轮车上抽出兵刃,砍翻各自身前的牙兵,陡然间杀戮纷起,一支火箭也随之划破夜空。
“节帅,你带人守住城门,冯晖,领兄弟们跟我走。”
牙军多是魏州人,与城中百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杀戮必须要快,也必须要阻止牙城之外的百姓进入,不能将杀戮扩大,否则很容易生变。
因此,沈烈不等马嗣勋领兵入城,先行做出安排,挥舞着横刀,率众一路杀向牙城内的右克胜营。
事发突然,军营里的牙军兵将们从梦中惊醒,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,全都光着身子惊恐地从屋内跑出,一边躲避追杀,一边奔向武械库,想取兵刃抵抗。
大年喜庆,没人愿意把象征不详的兵刃甲胄留在家中,因此大伙儿在年根儿的时候就已经刀枪入库,甲胄落架,就连巡城的兵卒都懒得军备齐整。
当满身血污的牙军们打开兵械库时,出乎意料的状况出现在眼前,库内甲胄的扣门以及弓弦竟然全都被割断,就连刀斧也被尽数砸得无法拎起。
“这是怎么回事?怎么会这样?”
“贺都押,我们被算计了,定是罗绍威要除掉我们。”
“跟他们拼了,咱们人多,只要冲出去,城里必有响应。”
看着眼前的景象,绝望的牙兵们知道是被自家主帅算计了,再听到身后如同催命鼓弦的厮杀声,清楚今晚恐怕是活不成了,就算跪地求饶都不可能求出一条生路。
“随我杀出去。”都押衙贺远赤红双眼,大吼了一声,拎起一条门栓率众冲出兵械库。
眼下,唯有拼死冲出牙城一条路,只要能冲出去,活下来的希望就会大一些,甚至还有可能反杀回去。
当火箭升空后,马嗣勋迅速领兵入牙城,先是命手下封了四门,随后便在城内逐街逐巷地追杀逃窜的牙兵。
一名又一名牙兵倒下,赤红反复涂染着牙城内的每一寸土地,流淌的血水连风雪都冻不住,惨嚎声更是惊动了整座魏州城。
天雄军作坊在牙城东,坊内有兵器打造处,里面尚有一些未打造完的刀枪弓剑,被追杀的牙军只能冲到那里找兵刃。
在甲胄齐备的宣武与长直的军卒面前,半成品兵器的杀伤力虽然不高,却也算是有些用途,总要强过烧火棍。

夜半时分,沈烈又一次从混沌不堪的梦中惊醒,喉咙干得要命,像被烧红的铁条燎过,咽一口吐沫都火辣辣地疼。他挣扎地起身,胡乱披上外衣,又扯过棉氅裹在身上,想找口水喝。
屋外的雪还是没停,只是不那么急,气温倒是更冷了,刺骨的寒气透过窗棂缝隙一个劲儿地往屋里钻。
屋内亮着一盏油灯,借着昏暗的光亮,沈烈走过镂花木屏门,来到外间的书案前。书案上也燃着一盏灯,烛火忽闪,橘色烛光充盈了整间屋子,将沈烈的身影倒映在白墙上,时短时长。
书案的后侧是一排木隔,隔架上摆放着不少书籍,木隔右侧的墙上挂了一幅苍岩松涛图,水墨渲染,雄壮奇伟,松涛图的下方摆有松木条案,条案上放置了一张七弦瑶琴。
这是一张造型古朴的桐木琴,琴面的漆质光滑,光影照人,漆面上有断纹,细看断起处竟如梅花绽放。十三枚银色的琴徽镶嵌在深褐色的琴面上,犹如繁星缀空,七根笔直的琴弦亦有轻微地磨损痕迹。
沈烈走到古琴旁,轻拨了一下琴弦,沉稳悠扬的琴音骤起,令他不禁闭上眼睛,听着萦绕耳边的琴声,惬意地点了点头。
“小将军,您醒啦,您是饿了吗?婢子这就给您准备吃食。”听到堂屋有动静,守在厢房里的婢女小萤赶忙披上小袄,趿拉着布鞋,挑门帘走了进来。
沈烈揪了揪喉咙,嗓音嘶哑:“不用,我就是渴了。”
小萤忙问:“小将军是要饮茶吗?”
沈烈客气地说道:“烧点开水喝就行,麻烦你了。”
“请小将军稍后,婢子这就去给您煮水。”
小萤转身回厢房,先是用火钳子麻利地从火盆里夹取烧透的炭块放到风炉内,又从水瓮里舀了水,将盛满水的青陶执壶坐在风炉上,然后蹲在风炉前一下一下地摇着扇子,乖巧的像个小鹌鹑。
水烧开还要时间,沈烈索性跟到厢房,抻起棉氅,也蹲在风炉前,伸手烤火。
“你叫什么?”
“婢子叫小萤。”
对于沈烈的跟来以及问话,小萤有些不适应。
这是个大魔头。
小萤听说屠城的事后,认为沈烈就是一个嗜杀的魔头。
另外,自打入府以来,这个大魔头就不爱说话的,也不爱搭理人,总是一副冰坨子脸,之前一直如此,死而复生后似乎是变了,后来又是少言寡语,恢复原状。
今晚这是…又犯病了?
想到府里的那些传闻,小萤怕了起来,缩了缩肩膀,抱着双腿朝旁挪蹭了一些,两只小布鞋挪得小心翼翼,尽可能地跟凑到近前的沈烈拉开一点距离,却不敢做的过于明显。
不怪她会如此,姑且不说沈烈这诡异的死而复生,就说一夜之间能屠八千余口的人,即便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小郎君,那也是杀人狂魔,谁能不怕呢?
沈烈看出小萤的躲闪和紧张,也清楚原因,体内的记忆交融已经让他通晓了一切,笑道:“你怕我干什么?我又不是鬼,况且那些人也不是我杀的。”
“不是你?”
对于沈烈的回答,小萤感到惊愕,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,那么多人被他杀了,这还没过几天呢,竟然能如此笑着否认,不是故意扯谎,那指定就是疯了。
算了,别招惹,也别多嘴。
小萤赶收回视线,盯着风炉里的炭火不看沈烈,也不敢再吱声,不是扯谎,是犯病了,绝对没错。
小萤对自己的判断非常笃定。
可惜再笃定也没辙,她不能也不敢离开,照顾这个大魔头是主君的吩咐,也是月华娘子的嘱托,就算再怕,她这个小婢女也不敢违背。
沈烈笑了笑,扯开话题:“哎,小丫头,你的名字是哪个字,是轻罗小扇扑流萤的萤字吗?”
小萤没想到沈烈一下子就能猜对,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,连连点头:“是呀是呀,这个名字是我家月华娘子给婢子起的,用的就是杜大家的那句银烛秋光冷画屏,轻罗小扇扑流萤。”
“哦!”沈烈故意皱眉想了一下,问道:“后面是不是还有两句?一时间想不起来了,是什么来着?你知道吗?”
“当然知晓!”小萤晃着已经松散的鬟髻,不假思索地回道:“天阶夜色凉如水,卧看牵牛织女星呀!”

罗绍威颇为尴尬,也后悔自己嘴松,赶紧沉下脸,挥手呵斥:“又不是演武,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,出去,记住了,此事非同小可,关系性命,万万不得胡言。”
另外,消息已经漏出来,再打岔也没意思,他也只能这样训斥与告诫女儿。
罗绍威有四子一女,长子罗廷规,次子罗周翰,三子罗周敬,四子罗周允,以及女儿罗月华。
四个孩子里,罗廷规的年纪最大,其次就是罗月华,剩下都是小娃,毕竟罗绍威刚过而立之年,也就是这个朝代,要是放到现代社会,像他这种由官二代直接接班的干部生不出五个娃。
罗家以武立身,罗绍威还是军镇节度使,身上也有武艺,但他平时还是多愿意与文人雅士接触,也总会提拔一些士子在军府里任职,导致手下的军将多有不满。
不过,他从不反对女儿练武,而且还多加指点。
长子廷规羸弱,整天病怏怏的,而且平时要留在汴州做质子,此次也只是为了发丧亡妻才回魏州,剩下的三个儿子年纪太小。
女儿月华虽是女儿身,却有男子英气,不似那些深闺女子,府里的大小事宜多由她来帮忙搭理,才干也不输儿郎,罗绍威一直挺宠溺这个女儿。
罗月华也就仗着平时受父亲宠爱,并未退出,反倒倔强起来:“父亲,女儿并非胡闹,我也能杀人,不比别人差。”
说着,她退后一步,将手里的横刀脱鞘,耍了一个开刀腕花,随即又将长刀撩起,转腕,以背花刀式上右肩,继而一招斜扫,刀尖停在沈烈的鼻尖前。
厅内的这些人当中,除了冯晖之外,也就数沈烈的年纪最小,再加上这几天罗月华知道父亲看不惯沈烈,所以才敢这样放肆。
“我跟他的年纪相仿,既然他能杀人,为何我的刀不能?爹,您若不信,可以让我跟他比试一番。”
“拿走你的刀,不要用刀指着我,你会没命的。”
沈烈抬起银箸压下眼前的刀尖,少有的话多起来,只是说得很冷,目光也阴冷地盯着罗月华,不屑地继续道:“你的刀只是用来耍的,我的刀却会杀人,出鞘就要见血,你不配与我比试。”
说着,沈烈收回银箸,无视罗月华,重新端起饭碗,冷笑一声,道:“如果你能杀人,能解决麻烦,也就不用让我来替你们的杀牙军了。”
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。
沈烈的这番话里带足了轻蔑与嘲讽,罗月华无从反驳,气得脸色涨红,手里的横刀收也不是,不收也不是。
罗绍威也是皱眉,却不好发作,只能把火气发到女儿身上,厉声呵斥:“放肆,还不把刀收起来,滚出去!”
“哼,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几人!”罗月华见父亲真的动怒,不敢再顶嘴,瞪了沈烈一眼,忿然离开。
“沈烈,胡说什么呢。”
这个时候可不能闹翻脸,马嗣勋赶忙虎着脸训了沈烈一句,随即举起酒杯打圆场:“节帅,令爱果然不比寻常女子,有胆识,有气魄,这股英气堪比男儿郎,节帅能有这等豪迈的女儿,着实令人羡慕,来来,咱们继续…”
马嗣勋和沈烈此番前来魏州,就是帮罗绍威剿杀他的牙军。长安天子,魏府牙军,这句话就是说,大唐的天子虽然坐拥天下,但在魏博这个地方,真正掌控生杀大权的不是别人,而是魏博节度使的牙兵。
按理说,牙军是节度使的亲兵、私兵,如同左膀右臂,应该完全遵从节帅的军令,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违抗,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。
在魏博,无论谁来当节度使,都得牙兵先点头答应,只有他们认可的人,才能在魏博做名义上的主人,否则就会被杀,这种状况一度延续了将近百年。
此番,罗绍威主动请人来砍掉自己的左膀右臂,这种情况听起来不可思议,但个中苦楚只有罗绍威最清楚,其实也不只是他,百年来,魏博节度使都有这个苦楚。
自朝堂建立藩镇以来,有实力的藩镇节度使多以家族世袭,牙兵们自然也就效仿,父子世袭,姻党盘互。
如此一来,牙兵们也就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,久而久之,牙兵首领的势力会越来越大,成为藩镇的实际掌控者,稍有不满,便敢杀了节度使,或是自立为王,或是另举他人继续当傀儡。

“大王,沈烈命薄,天所不怜,生死不足为惜,只是这天上地下都晓得沈烈是大王的人,没有大王允许,哪个敢收沈烈的命。”
拍马屁是一门艺术,要能表达出对领导的需求、崇拜以及追随,满足领导的心理需求。沈烈的这通马屁拍得很夸张,却很到位,充分发挥了马屁艺术的精髓与张力,完美切合隐藏在朱全忠心里的帝王梦。
“你小子,大难不死,倒是会说话了。”
朱全忠听得很舒坦,大笑地翻身下马,伸手夺过沈烈的横刀,在沈烈的头顶凌空转了一个腕花,上左肩后一记下劈刀,停在沈烈的左肩头,并用刀身在沈烈的肩头拍了一下,问道:“烈哥儿,还能替本王征战否?”
朱全忠身形壮硕,站在沈烈面前像一堵厚实的砖墙,就连迎面吹来的晨风都被挡去大半,但毕竟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,再加上近来伤病缠身,故而略显臃肿。
沈烈拱手回道:“末将能战。”
简单的四个字,沈烈说出口后,自己都觉得有点热血沸腾,不亚于上学时读辛弃疾的那句凭谁问,廉颇老矣,尚能饭否?
不过,激动也只是瞎激动,他非常清楚,以现在的状态,如果拎刀冲上阵,不能说被秒杀,分分钟会被人砍死的概率倒是极大。
关键是这副身体刚恢复,刀还没练熟呢,能战个锤子,但能不能打,谁也不知道,话到位就行,反正看起来朱全忠挺满意。
“那就好,起来吧!”
朱全忠虚扶了一下沈烈的胳膊,阔步朝正堂大门走去,刚走两步,又转身把手里的横刀隔空扔出。沈烈上前一步,单手接刀,收刀入鞘,动作干净利索,这一早上算是没白练。
这一幕被随后赶来的罗绍威看在眼里,算是坐实了之前的说法,沈烈果然很朱全忠的赏识,没压错宝。
梁王入府,罗府家眷自然要拜见,即便罗绍威担心朱全忠的人品,也得让妻儿出来,这是必要的礼节,否则就是失礼。
“夫人安好。”
“小将军痊愈否?”
“谢夫人挂念,沈烈已无碍。”
郭氏带着三名幼子出内宅,入正堂时,沈烈正站在门旁,他先行向郭氏执礼,发现郭氏身边少了罗月华。
郭氏虽已生儿育女,但她的年岁并不大,用后世的眼光来看,也就是一个年轻且丰韵十足的少妇。
此刻,郭氏施胭脂红粉妆,头戴九支花钗冠,身着绛红金绣折枝花的宽袖口袍服,下着曳地数尺的横纹晕染长素裙,一条长方描金披帛搭在肩上,缠绕于手臂间,显得庄重华贵。
“命妇罗郭氏拜见梁王。”
在朱全忠面前,郭氏表现的不卑不亢,因为她的夫君是邺王,是魏博节度使,是朝廷一品大员,而她则是天子亲封的一品诰命夫人,虽然罗家眼下势衰,却不会自我轻视。
另外,郭氏的本家并非寻常人家,乃是魏州昌乐郭氏,贵乡的名门望族,祖上曾是玄宗朝的丞相,也是唐军名将,相比朱全忠的贱民出身,她很有资格挺直腰板。
“夫人,冒然来访,叨扰了,还望夫人见谅。”
朱全忠对郭氏很客气,打量的眼神也很和善,当郭氏告退时,也是起身礼送,并无不妥,这让罗绍威提着的心放了下来,沈烈看在眼里,不禁对史书上的那些不堪记载更有了怀疑。
然而,郭氏刚离开,朱全忠便换了脸色,一脸的不耐烦,毫不客气地吩咐罗绍威:“本王来的匆忙,早饭未进,你去准备吧。”
没说你安排一下,而是说你去准备,这种吩咐本就属于极度失礼的喧宾夺主,很不给面子,何况沈烈就在旁边,罗绍威的脸上有些挂不住,却也无奈,只能赶忙应承:“大王稍后,属下这就去准备。”
之前,罗绍威与朱全忠相处,从不会用“属下”二字,虽说朱全忠为梁王,但罗绍威也是大唐皇帝亲封的邺王爵位,身份等同,魏博节度使一职也与朱全忠并无从属关系,其实二人的身份地位差不了多少,更何况两家还是亲家。
而今,罗绍威已经对魏博天雄军失去了掌控,再也没有与朱全忠平起平做的实力了,因此只能这样自称,以至于连顿早饭都要亲自去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