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空小说 其他类型 绝色农妇:翻身走上人生巅峰叶春花张招弟完结文
绝色农妇:翻身走上人生巅峰叶春花张招弟完结文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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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风习习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叶春花张招弟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绝色农妇:翻身走上人生巅峰叶春花张招弟完结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凉风习习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当然,恨归恨。张招弟这种面面俱到的人,是不可能对刘老太太做什么出格的事。“婆婆,那我先回去了。您要是觉得睡得不舒服,就抱着阿璃过来。我给您留门。”语气仍然恭敬。“好,你先回去。”刘老太太略略有些尴尬,只能做足气势,好让大儿媳安心:“叶春花,我暂且信你一回。你要真不改,也不用等忠良回来了,我让你叔伯做主,直接让阿璃归你大嫂!”这一晚,叶春花忙上忙下,烧了热水,也亲自打了水,伺候婆婆、阿璃清洗。之后去张招弟那里,很受了一番奚落,承诺忠良回来补银子给张招弟,才拿了阿璃的药。上药的时候,阿璃小手握得紧紧的,却半点也没哭闹。弄得刘老太太又心疼得哭了一小会儿。刘老太太原本都卧床了,这两天被原主闹得有些透支,沾床就睡。阿璃也睡得极沉。叶春花拖着肥...

章节试读

当然,恨归恨。
张招弟这种面面俱到的人,是不可能对刘老太太做什么出格的事。
“婆婆,那我先回去了。您要是觉得睡得不舒服,就抱着阿璃过来。我给您留门。”语气仍然恭敬。
“好,你先回去。”
刘老太太略略有些尴尬,只能做足气势,好让大儿媳安心:“叶春花,我暂且信你一回。你要真不改,也不用等忠良回来了,我让你叔伯做主,直接让阿璃归你大嫂!”
这一晚,叶春花忙上忙下,烧了热水,也亲自打了水,伺候婆婆、阿璃清洗。
之后去张招弟那里,很受了一番奚落,承诺忠良回来补银子给张招弟,才拿了阿璃的药。
上药的时候,阿璃小手握得紧紧的,却半点也没哭闹。
弄得刘老太太又心疼得哭了一小会儿。
刘老太太原本都卧床了,这两天被原主闹得有些透支,沾床就睡。
阿璃也睡得极沉。
叶春花拖着肥胖的身子,抹掉额头的汗,静静地看着阿璃好半晌。
真好看啊,这小人儿。
叶春花在阿璃小脸上,亲了一亲。
软软的。
阿璃哼了一声,翻个身,抱住叶春花肥硕的胳膊。
又在阿璃的小手上亲了一下。
叶春花满足地舒口气:值了,这一回重生。
往后余生,就守着这么个小人儿,努力地照料她长大成人。嗯,阿璃大了,一定会是个美人儿。
“真是半点没有两岁小孩的骄慢。阿璃,你真像你娘,嗯,你娘的前世呢。小小年纪,就承受了不该承受的,变得这么懂事乖巧。”
“阿璃啊,以后娘会努力让你过上好生活。也让你骄纵一生,灿烂一生!”
“谁?”叶春花突然直觉小木窗边有人,不由得厉声一喝。
她爬起来,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窗边......
“错觉错觉,就我这副样子,怎么会有人偷窥?”
等阿璃再度睡熟,叶春花才撤了手臂,打了一大盆热水,好好地洗了回澡。
原主是个懒人,每回就是草草洗一下。以至于叶春花翻开肥肉的褶皱,发现褶皱里都是黑臭的泥垢。比前世最恶劣的任务里,卧在沙子里几天,狙击敌人,还要臭啊!
在呕吐了好几回后,叶春花才把自己洗干净。
特么的,能被自己臭哭!这真是难得的见闻了。
清洗完后,叶春花趁着夜色,去山脚下的小河沟里,把衣服都清洗了,再挂在晾衣绳上。
这具胖身子,承受不了过份的劳动。叶春花只能和衣躺了一会儿。
迷迷糊糊中,仿佛有人给她盖了被子,还在她没穿好的衣服领子上拉了一把--这时代的衣服,穿起来有点费劲。是以领子总是有点敞开。
“我家的小阿璃,真是个暖心的小棉袄。”叶春花直笑:“娘可不是故意要邋遢的哦。娘是给你机会,让你好好孝敬我。”
不对,阿璃的手很软很软!这手,有些糙!
难不成真有人色胆包天,饥不择食,连我这种货色都想染指?
叶春花乍然眼开眼睛--
哪里有人?分明只是小阿璃把一只小脚搭在她的肩上。
难道阿璃的脚会提衣领?
难道阿璃的脚天赋异禀?
叶春花拿起阿璃圆圆的脚,对着月光,开始研究:只有肉啊,没见什么特殊......哎,不管,先亲了再说!
当然,叶春花并不知道,院子的一角里,也蹲了个男人:不管,先亲了再说。我自家的媳妇,怎么就亲不得了?
不对!
这恶妇,怎配他亲!?
男人想着方才叶春花温柔的样子,狭长的桃花眼中,闪过一丝戾气:这恶妇,是真心悔过吗?
当初娶她,也是阴差阳错。后来新婚一夜,就有了阿璃。这才将错就错地过了下来。
女人生孩子,就是鬼门关走了一圈,就是怀着这种思想,他才屡屡原谅这婆娘对女儿的虐待......
这一回,要不是镇上的眼线,及时得知阿璃被丢进后山,及时把小阿璃从狼口里抢了下来。后果,他完全不敢想!
远在泸州的他,从得到飞鸽传书,说阿璃被扔进后山的那一刻起,就开始快马加鞭往回赶。
七八天的行程,硬是给他缩短到了两天。
他本想,再见到这恶婆娘,定然暴打她一顿,再休妻!
万没想到这恶婆娘居然发了疯,一直在亲阿璃!害他竟然心也软了......
男人看着小木窗里,女儿熟睡的脸,心里升起一股暖意。
“阿璃,你等爹一晚,明天中午前,爹一定处理好手边的事,赶回来!只有把你接在身边,才是最安全的。你这娘亲,倘若不是真心悔过,那爹便替你娘,许你一世万丈光芒!”

叶春花挑眉:“对,没错,吓的就是你。”
手起刀落。
“哧!”鲜血喷出。
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入。
“昂昂昂......”小猪剧烈挣扎。
叶春花气定神闲地,胖手抓得极稳,小猪怎么也挣不掉。
根生媳妇和几个姐姐,恍然间看见,叶春花的小眼里闪着暴戾的光,比垂死挣扎的小猪还要可怕。
“你你你!”根生媳妇被吓了一跳。
“弟妹,等会儿哈。我把猪腿卸一下。”叶春花就那么把小猪抵在院门上,一刀一刀砍下去。
这一刀刀的,行云流水得很,就是菜刀不利,时不时发出“砰砰”的砍骨声。
根生媳妇越发骇然:怎么听说叶春花娘家是卖酒的?这分明屠夫出身吧!
“你怎么做到的?”
“能怎么做到?杀的东西多了,自然手就巧了。”
本想特霸气地说一句:唯手熟尔!
奈何怕根生媳妇半字不识,听不懂。
叶春花笑嘻嘻的,把手上的猪“啪”一下扔在地上,手上则多了两只猪腿,血淋淋的。
根生媳妇后退了一步,看着叶春花,仿佛看到了一只鬼,表情惊恐无比。
叶春花冷着脸,把两条猪腿递到根生媳妇手里:“够不够赔?还薅头发吗?”
根生媳妇看看叶春花手上的血,瞪着眼睛不敢接。
几个姐妹们也吓了一跳,心里愤恨:这虎婆娘!居然拿杀猪这种事来吓我们!真以为我们经不住吓?!
好吧,就是经不住吓。
几个姐妹,你推我搡的,无人敢接。
这时候,站在最末尾的那位知性小美人儿站出来了,伸出纤柔的玉手,一手握住一只猪腿。
叶春花眨巴着眼:果然人不可貌相啊。
“表妹,你身份尊贵......不能让你做这种脏活啊。”根生媳妇抢过猪腿,其它几个姐妹拿了手绢,小心地递了过去。
小美人儿浑不在意地接了手绢,轻轻擦拭了两下。
显然并没有擦干净,白皙的手上,仍然有骇人的血迹。
“你就是叶春花?”小美人儿看着叶春花,疑惑地问:“外表倒是像了,但行事与传说的,并不完全一致。”
......
什么传说?
难不成原主的名声,竟传到了富贵人家的后宅中了?
还引得她们来围观。
叶春花抚额:真惨。坏事传千里啊。
“对,我就是叶春花,请问你是哪位?”
“杜若笙。名字不好听,我父亲原以为我是个男孩。”
叶春花嘟囔了句:“杜若笙还不好听?我叶春花,有说过什么吗?”
杜若笙露出很是让人迷醉的笑容,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在笑:“春花姐姐是个妙人儿。表姐,我们走吧。”
根生媳妇迟疑着:“这就走了?”
“若笙妹妹都说走了,你还磨蹭?”
根生媳妇鼓着嘴,瞪了眼叶春花,跟在了杜若笙身后。
“表姐,你既得到了赔偿,便把这事放下吧。冤家宜解不宜结。”
远远地,还能听到杜若笙犹如黄莺出谷的绝美声音,一字一句的,温和而清越。
“这个杜若笙,奇怪得很。专程跑来看我一个粗人,并为我解围,原主也不认识她......还有她的手,该是用来拿书的,拿着生猪肉,多违和?”
外表柔弱,内心坚强,还与人为善?叶春花眯缝着小眼,撇撇嘴:管她奇怪不奇怪,反正这关过了。阿璃也没见到她打人,或者她被打。
等会儿再去堵顾家明!
嘿,完美!

当东山月开始西沉时,叶春花醒了过来。
她看看阿璃,发现阿璃睡得极熟。也是,这时候,正是人体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。
该去寻药了。
许郎中是个好郎中,他下的药也极好,药里还加了一剂专门用于幼儿创伤的乳香和雄猪油。
但以叶春花的眼力来看,这药贵就贵在原料血竭,配方稀疏平常。
血竭止血神效,却少了两种常见的药草调和。那两种药,对化脓有奇效。
阿璃的伤,才刚开始有化脓的迹象,只消找到血见愁和地锦草,就可以避免继续化脓,也可以避免发烧。
真要烧起来,这时代条件匮乏,那么小的阿璃,只怕承受不住。
叶春花爬起来,拿了柴刀,想了想,又把制作粗糙的针拿上。吴忠良时常出去做生意,针钱准备了许多。
哎,平常人家的针,最多两三根,她家倒有二十根。真如婆婆所说,吴忠良要是娶了别人,这家底肯定殷实得不行。
背上竹筐,越过篱笆,向着后山进发。
地锦草随处可见,去后山的小路边,到处都有。
本来两株就够了,叶春花又多采了几株,这药草,在这时代是凉茶的一种,吃了能凉血、打疳积。
阿璃饭量不大,大约是有积了。用这草药,配副猪连帖做引,有积打积,没积增加食欲。
穿过后山竹林,再过一道烂泥垄,那里的荒山上就有血见愁。
原主一向养尊处优的,累得几乎要瘫了,才穿过了竹林。
而过烂泥垄时,几次差点陷入淤泥。
要不是叶春花经验丰富,只怕淤泥里的动物尸骨,就是她的明天。
到达荒山后,一眼就看到了一株血见愁,正摇曳着嫩株,株头上挂着几串成熟了的浆果,黑得发紫。
此时的血见愁,像是一个极尽明媚的少女,在向着世人招手:来啊,来采我啊,我全身是宝哦!
叶春花从裤腰上解下柴刀,如临大敌般向着周围环视了一圈,这才小心地,一步步向着血见愁前进。
走近血见愁时,叶春花仍自等了片刻。
血见愁这种植株,就是以清香和成熟种子的颜色,引得各种动物前来吃它的种子,借由动物的粪便,得以播种。
是以,叶春花断定,虽然她尚未看到有什么危险,但危险必然存在。
就在此时,一条盘踞在枝叶间,以桨果颜色做掩护的黑紫色毒蛇,终于按捺不住,向着叶春花猛然直起,张口欲咬。
来得好!
叶春花小眼中闪过一丝狠戾。
手起柴刀落。
毒蛇被劈成两截,蛇身扭动着,蛇口仍然张着。
捡起一根小树枝,将蛇头挑落一边。
叶春花这才把血见愁整株拔起,放进竹筐中。
把最要紧的事做了,叶春花捡起毒蛇尸体,处理好毒液,再小心翼翼地把蛇胆取了,拿了片大叶子包好。
初秋了,农作物熟了,也是动物们繁衍的好时机。
在原主的记忆里,这时候常有野猪拱稻谷,丈夫吴忠良这时候就常常扛着锄头来烂泥垄修田埂,并放些捕兽夹。
去年还猎了好几头小野猪。
老实说,这个丈夫,除了长得吓人,又勤快,头脑也好,对原主也好,更是个女儿奴,实在是个不错的男人了。
叶春花从怀里把针掏了出来。
这针,比现代的针粗、长了许多倍,就是放在这时代,也算是最便宜的那类,连锈花也做不到。
不过,用来当暗器最好。
武器有了,只差野猪。
返回烂泥垄时,正好有一头百来斤的大野猪,带着六只小奶猪拱稻田。
于是,两只小野猪到手。目测一只有十斤左右。
喜滋滋的叶春花,拼了一身力气,把手上的长针全数射完,才让发狂的母猪带着剩下的四只小猪跑进了荒山。

阿璃抱着叶春花的腿:“娘亲,不要害阿璃的阿嬷!”
“你想要老太婆的命,老太婆就跟你拼了!”
刘老太太坐直了身体,一巴掌向着叶春花的大肥脸拍去。
叶春花头一偏,眼疾手快地躲了过去。
原主打了老太太多次,老太太打回原主,很是正常。可她并不是原主,自然不会傻乎乎地替原主受着。
“婆婆,您气顺了!可以坐起来了!”叶春花站起来,抱起阿璃:“阿璃你看,娘亲不是坏人,娘亲只是在帮阿嬷顺气。莫哭了。”
阿璃顶着满脸的泪,喜难自禁,咧着嘴笑:“阿嬷好了,阿嬷不咳了。”
刘老太太也恍然明白了真相。
“按着你以前的性子,万不会替我顺气,更不会被我骂着不还口,打着不还手......还有,你从哪里学来的顺气法?”
叶春花笑笑:“婆婆,您一直待我极好,若不是您一直护着,大嫂也不会借我米粮,旁人也不会给我面子,偷鸡摸狗的时候,说不准早被人打废了。只是,您的脾气真该改改了,您再这么动不动就生气,这病难好。”
再说了,我可不是骂不还口的人,我还手了啊......叶春花无谓地耸耸肩。
刘老太太瞪着眼睛:“你不气我,我哪会生气?”
帮你顺气,怎么就气到你了?
想要扭转婆婆的偏见,真是太难了。
“许郎中的药极好,婆婆您吃着他开的药,再静养着,许是能好的。以后,您一定记得先别动气。我不会再做伤天害理的事的。”
刘老太太自知理亏,只撇开话题:“我的药呢?”
“就来就来。”叶春花赔着笑脸。
刘老太太净了面,又喝了药,脸色好了起来。这时候,刘老太太才想起她刚才为什么生气的事。
“阿璃说你煮了肉,从哪家偷来的?”
该要震一震暴脾气的婆婆了,要不然婆婆病不能好,自己也不安生。
于是,叶春花二话不说,拎了蛇皮进来。
“你做什么拎着那吓人的玩意儿?”
“婆婆,媳妇是自个儿打的蛇;自个儿给蛇剥的皮,抽的筋;自个儿煮的蛇肉。您说,是不是偷的?”
刘老太太被噎了噎,脸色涨红。随后看到那蛇皮,脸又白了。
“快把那东西扔了,吓人。你一个妇人家家的,怎生又打蛇,又剥皮抽筋的?”
“婆婆莫不是怕了?放心,我只剥蛇皮,抽蛇筋。我可改过自新了,再大的力气,再狠的凶性,也不会对着自家人。您莫怕。”
顿了顿,叶春花又拎了拎血淋淋的蛇皮:“蛇皮可是好东西,秋老虎啊,蚊虫特别凶。挂在窗户上,可以驱虫蚁。婆婆您要不要?”
“拿开拿开。我不用,你自己留着。”
刘老太太转过身子:以前只知道这恶婆娘蠢笨得很,又懒又谗,还没脑子,偷鸡摸狗的惹人讨厌。
竟不知,这恶婆娘连蛇都打得下来......
还好以前没把这凶性对着自己,否则,自己就不是卧床的事了......
没准,老命早就丢了。
她方才说什么,不能生气?
那就不生气好了。
我这是为着自己的病,可不是怕了她!
刘老太太握了握拳:对,才不是怕她!

叶春花点头如小鸡啄米:“真的真的。我和我女儿,饭都吃不饱了,真没心思谈情说爱了,请顾先生把这两样东西还给我,我好兑了米粮。你看我背上的箩筐,就等着顾先生垂怜,好装满它。”
顾家明彻底冷静下来,恢复了那副教书育人,世家子弟的潇洒样子:“当初你说你把米粮贱卖,才得了那些。如今你既有心悔过,那我便同你走一遭,也免得你再被人盘剥。”
“顾先生,真,正人君子。由你这个懂行的去换回米粮,大抵那个奸商不敢过份压价。”叶春花眉眼都笑开了。
顾家明又是一愣:怎么会有人笑得如此猥琐?与她同行,有点反胃。
罢了,只当是看在她无辜的女儿份上。
“解开他们的穴道。”
叶春花摊手:“我也不会点穴,可能误打误撞,让他们腿脚酸麻了。没事,过一会儿就好了。”
顾家明点点头,走到几个熊孩子身边,拿眼神睨着他们。
很有种老师的威严。
几个熊孩子可怜兮兮地,也不敢再出声。
直到几个孩子又能活动了,顾家明这才让叶春花原地等候,他去学堂取了那些物什回来,便率先向着镇上走了开去。
叶春花眉一挑,迅速跟上:原主眼光还是挺好的,这大男孩人长得好,人品也不错,还呆萌得很。
不错,不错。
“你......离我远些。你既悔过了,那也得顾着些声名。”
叶春花闻言,便从善如流地远远缀着。
嗯,离得这么远了,这大男孩怎么还这么紧张,走起路来都同手同脚的?
叶春花叹了句:造孽啊!被原主逼成啥样了。
却说两人进得镇来,直奔了镇上唯一一家“奢侈品”店--集雅居。
看着龙泉镇上络绎不绝的人群,再看看各种酒肆、茶馆、包子店,叶春花眼睛都直了。
顾家明用余光斜了眼叶春花,心下好笑:真个谗嘴。
但他可不敢出声奚落--在他心里,叶春花就是个洪水猛兽,真跟她搭了话,没准又得被缠上。
当初,也就是有人嘲笑她,他仗义执了句言,就被赖上了......
叶春花还盯着一家包子店呢,伙计把屉盖打开,一大股水汽,混着包子的甜香、肉香,就冲天而起......
就是这个味啊,记忆中的阿璃,最爱这个!
回头换了银钱,就给阿璃带几个!
“春花姐姐,快跟我走!我那表姐带人来捉奸了!”
有一个声音突兀地在耳边响起,焦急无匹。
叶春花皱眉:“谁?捉什么奸?”
“快走,快走!”杜若笙拉住叶春花的胖手,就往旁边的巷子里拐。
谁知道杜若笙一时间竟然没有拉住,脚下还踉跄了一下,差点没摔倒。
“没头没尾的......我说漂亮小姑娘,你这是做什么呢?”
杜若笙一听叶春花唤她“漂亮小姑娘”,不由得抿了唇,露了两个小小的酒窝。
叶春花翻了个白眼:好家伙!前次还说这气质美人儿的颜值能值十两,如今看来,还能再往上加一加。十五两,保准有人抢着要。
“我表姐,上回你给她赔了两只猪腿那个。她带人来捉你的奸。”
根生媳妇?
如今这情况,虽说她是远远缀着,但好歹还是跟顾家明一块儿。
在这男女大防的时代,男女三岁不同席,七岁不共食。缀着顾家明还不算什么,前头送的东西才是大罪。这大抵算得上是“奸”了,只是比不得“在床”有冲击力而已。
同样值得沉塘。
“谢过杜姑娘,我们快跑!”叶春花拉住杜若笙的手,叫了句:“顾先生,你在集雅居等我......”
两人才拐进一旁的巷子,就听到根生媳妇的短促低哑的声音:“前脚跟进来的,怎么人没了?你们几个看住顾家明,那恶婆娘肯定在周围,我们找!”
“来不及了!”杜若笙淡雅的远山眉轻蹙:“春花姐姐,你把这个拿着。”
叶春花正瞅准一处低矮的院墙,想翻上去,冷不防手上多了一样东西。
“什么?”
“拿着就是。别顾着翻墙,你这身子,翻不翻得上都难说,回头再摔下来,岂不是更坐实了你不守妇道,妄图逃跑?何况摔得四仰八叉的,也是笑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