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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人而言的判刑

小说叫做《作为人而言的判刑》,是作者“佘霞洁”写的小说,主角是弓杉采屠珊桂。本书精彩片段:一个法官看到一个人无法伸冤、为了给父母报仇而杀掉仇人的案件会动容吗?通常来说,会的但是,这案子到了自己手里,他会给此人判无罪吗?显然不能如何解释这个差异?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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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法官看到一个人无法伸冤、为了给父母报仇而杀掉仇人的案件会动容吗?
通常来说,会的。
但是,这案子到了自己手里,他会给此人判无罪吗?
显然不能。
如何解释这个差异?
因为“动容”是作为“人”而言的,判刑则是作为“法官”这个社会身份应做的。
如果能理解这个差异,那么从性质上说,“资本家”与“法官”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异,二者都是社会身份而不是“人”。
作为社会身份的“法官”需要维护的是法律与秩序,而作为社会身份的“资本家”的天职则是尽一切可能让自己的资本增殖。
无论他们作为个人对个体命运的悲剧如何感动,只要切换到“资本家”这个身份上来,他们依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不如此,那就愧对他们资本家的身份。
实际上,如果多看一看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的话,就会知道这种想法的错误。
比如杜甫的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:老妻寄异县,十口隔风雪。
谁能久不顾,庶往共**。
入门闻号咷,幼子饿已卒。
吾宁舍一哀,里巷亦呜咽。
所愧为人父,无食致夭折。
岂知秋禾登,贫窭有仓卒。
生常免租税,名不隶征伐。
抚迹犹酸辛,平人固骚屑。
默思失业徒,因念远戍卒。
忧端齐终南,澒洞不可掇。
而在这段文字之前,他写了:凌晨过骊山,御榻在嵽嵲。
蚩尤塞寒空,蹴蹋崖谷滑。
瑶池气郁律,羽林相摩戛。
君臣留欢娱,乐动殷胶葛。
赐浴皆长缨,与宴非短褐。
彤庭所分帛,本自寒女出。
鞭挞其夫家,聚敛贡城阙。
圣人筐篚恩,实欲邦国活。
臣如忽至理,君岂弃此物。
多士盈朝廷,仁者宜战栗。
况闻内金盘,尽在卫霍室。
中堂有神仙,烟雾蒙玉质。
煖客貂鼠裘,悲管逐清瑟。
劝客驼蹄羹,霜橙压香橘。
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
荣枯咫尺异,惆怅难再述。
这玩意儿老百姓看得懂吗?
今天你把北大学生全拉出来,除了中文、历史这类专业外,剩下的人几乎不会有能把字都读对的。
历代注杜诗的大家,几乎无一不是朝廷高官。
也只有那些受过极好教育的读书人,才知道杜甫写这些诗写的是什么。
但这并不能改变这种现象依然普遍存...

小说《作为人而言的判刑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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